這兩天終於把六月底來的一個敘獎案送出科裡
這份文這兩個月我送出了兩次….
而這兩次的文…
卻在今天糊里糊塗的情況下被我丟進碎紙機的嘴巴裡碎掉了….
媽呀~~
如果頭頭追究了起來為何這份文兩個月才辦完….
我不就死定了~~~

再來….就算我沒有把它碎掉….
我….也不能拿出來呀~
拿出來不就代表是股長的錯了嘛?@@”
因為在那邊壓很久
那…碎掉和沒碎掉的意思就一樣啦~~
那我不就不要再想了~
反正意思都一樣!

不是嘛?
不是嘛?
不是嘛?
不是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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